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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租赁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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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及 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 区)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镇、 乡)____________路(街、村)________号(______字第______号坐 落)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面积________平 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 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房地产年租金(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 等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场地租金 按.地皮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___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结算或者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每_________的前十日内交付甲 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期内的水、电、暖、煤气、设备、物业 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 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其费用按_________结算,乙方 于每_________的前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或者__________________交纳。

  第六条 自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按年租金额的 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后 向乙方开具凭证。

  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时将房 地产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 务的,甲方不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甲方未履行合同约 定义务的,应当退还房地产租赁保t证金,并加付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第七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出租的房地产符合房地产租赁条件, 权属清楚,没有纠纷,如发生权属纠纷,负责处理;

  (二)保证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地产,按照《空 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审批权限,业经审 批机关批准出租;

  (三)负责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审核 手续,申领《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第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 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 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按评估价值赔偿;

  (二)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安全、防火 以及住用人员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 装修或者增扩设备,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实需 要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设备,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

  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 同时,应当无偿移交给甲方;

  (四)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永久性建

  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添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 物,必须向甲方提供建设方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 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应 当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

  (五)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分租、转借、转租 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 不违背甲乙双方原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签订转租 合同,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但不得以所承 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

  (六)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房 地产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 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 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 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 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七)承担租赁期内与甲方出租房地产权属无关的各 种纠纷处理;

  (八)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 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完好无’损地无条件交还甲 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地产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

  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报批手 续;

  (九)自觉遵守国家和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 管理,接受甲方和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因军事及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提前终止 合同的,必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出具书面意 见,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将 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 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无息退还 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其他互不补偿;

  (二)甲方因非军事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 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 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 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作为搬 迁费用,并加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 金:

  (三)乙方确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 月通知甲方,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 方的全部财产完好无损地无条件交还甲方,并补偿甲方两 一5一

  个月的租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房地产租赁保证金;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含行为,国家和政 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 承担责任;

  (五)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约定行为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及有关费用,每逾期一 日,甲方按滞交经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按本合同约定属于 甲方的全部财产,同时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属于乙方的 财产在没有结清租金和其它费用之前,乙方不得搬走;逾 期60日,甲方可将乙方财产收归甲方所有,以抵扣所欠经 费,乙方不得有异议;若抵扣不足,乙方应当补足。 -6-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 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含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 章,业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加盖“合同审核 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地方有 关部门办理房地产备案及其他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 用。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并可增订附加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房地产管理部门 执______份(审核单位______份,审批单位1份),甲乙双方 各执l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

  年 月 日

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房屋的使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 商业用房租赁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将位于 (清水房)商业用房(套内面积: ㎡,建筑面积: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第3条 场地用途:乙方承租2层楼整层用于经营餐饮、茶楼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套内面积 元/㎡/月,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计算时间:自乙方入场装修之日起4个月后计算;租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租金起算第一季度租金。

  第7条 租金按 支付,于应交期提前 天支付本季度租金。

  第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10条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租金。

  第四部分 租赁相关费用

  第10条 租赁期内,甲方负责缴纳由于房产租赁及土地使用而产生的税收和费用,并办理租赁登记。

  第11条 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缴纳因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税收和费用。

  第12条 租赁房产的网络线路、闭路电视、电话等,甲方只负责提供接口,由乙方自行办理使用申请并承担费用。

  第13条 与租赁房产有关的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系统、供配电 KW等),乙方如需变动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进行,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乙方承担;甲方同意乙方经营所需天然气从该物业现天然气接口接入,另外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负责落实该房屋正面公路旁的停车位,乙方负责制作停车指示牌,并由甲方协助乙方落实地下车位 个,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6条 租赁期间,乙方由于经营不善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进行抵押给第三方,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抵押期间甲方及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需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经营需要。

  第19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经营需要经甲方同

  意后可作房屋结构调整,乙方因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第七部分 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20条 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第21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可正常使用房屋,不得阻挠、干涉、介入乙方的合法使用。

  第22条 甲方保证拥有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甲方保证租赁房产现状不属于违章建筑。甲方保证拥有租赁房产具有完全的,不可争议的排他性所有权,甲方如需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以及出售,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不影响乙方租赁期内的正常营业。

  第23条 甲方负责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租赁房屋门前的树木移栽,并将门前的绿化区域建为平台,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24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乙方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临街面二楼门厅入口进行加宽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权利及义务:

  第25条 乙方拥有合法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火灾,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2 合同终止时,乙方投资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29条 在租赁期间,乙方根据经营和竞争需要,可对租赁房产进行重新装修。

  第30条 乙方可在所租赁房产范围内作广告,包括(外墙面)

  第八部分 争议解决

  第31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32条 租赁期间,乙方的通讯、室内环卫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租赁期间自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甲方须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用水、电),并于租用时与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

  第九部分 合同生效及终止

  第33条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34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 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房屋租赁保证金。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应予以退还,乙方同时结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

  第十部分 违约责任

  第36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37条 甲方在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支付乙方投资总额3年折旧损失费,并承担 元的违约金(支付标准按该房屋3年租金总额的3%)。

  第3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支付标准按该房屋3年租金总额的3%)。

  第十一部分 消防安全

  第39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消防设施,租赁期间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出租人)

  住址(注册地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就房屋/商铺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房屋/商铺的基本状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宿 的房屋/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2、该房屋/商铺的租赁面积为______㎡,乙方对该房屋/商铺已作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10_年,自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限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商铺,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按照甲方出租物业所处区域,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区域未来商业形式美好远景的一致认可,甲方本可按较高的标准收取租金费,但考虑到乙方投资的热切诚意、长期租赁经营的强烈意愿、商业人气须逐年、逐步集聚的客观规律等实际因素,以及乙方为表明其履约决心而自愿交付较高押金的基础上,甲方自愿以较低的租金标准将该房屋/商铺出租给乙方,以繁荣宿迁淮海建材城的整体商业氛围。

  根据前款约定,经双方一致意见:

  1、租金按租赁面积______元/㎡/天计收,租金先付后用,一年一付,在租期起算后十天内支付。以后每年均按该月、日支付下一年(12个月)的租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的,按应付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3_倍支付违约金;

  2、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该房屋/商铺的租赁押金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佰 _______拾 _______万 _______仟 _______ 佰______ 拾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时交纳给甲方,以确保在整个租赁期限内,无论出现任何风险,甲方权益均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租赁期限届满并且乙方交还房屋/商铺后,甲方将无息全额退还乙方上述押金;

  3、自乙方支付全部押金之日起至租赁期限起算日止(____ 年_____月 _____日)的期间,甲方按净化收益率10%的标准根据实际天数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该补偿与租赁期限正式起算后十日内支付乙方。

  4、本着低收益、低风险、高收益、高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同意并自愿按本合同第3.2条交纳押金,并且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少、降低或退回押金,否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包括支付经济补偿在内的责任,以免不可预见风险致使甲方权益受损而无法得到相应弥补。

  第四条 水、电、空调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1、水、电、空调等费用根据单独的水电表或相关标准进行按时结算;

  2、在乙方租赁期内,由商铺实际使用者承担相应水、电、空调及物业管理费等各项经营费用。

  第五条 转租的约定

  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转租其承租的商铺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在转租时,乙方应确保次承租人所经营的业态、品类应符合甲方针对商城的统一经营要求,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房屋/商铺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出租房屋/商铺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乙方承租期限,对前述房屋/商铺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和费用均由实际使用者承担;

  2、在租赁期限内,对该房屋/商铺公用部位及甲方提供的公共设备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甲方须于收到乙方通知十日内及时履行维修责任,否则,如因甲方不履行维修责任而造成乙方不能达到使用房屋/商铺目的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房屋/商铺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按规定应向消防等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并将相关审批或备案资料报送甲方管理处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不得进场施工。乙方装修时不得破坏结构,不得损坏甲方原有的消防设备控制系统,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添设的设备,甲方不承担维护义务。

  4、甲方因公共安全需要或对房屋/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维修,乙方应允许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进入。因乙方阻扰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检查与参观

  1、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的最后三个月内,在双方签署续约合同之前,甲方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带领潜在客户参观房屋/商铺,乙方不得拒绝,但前提是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

  2、除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例如火灾、水管爆裂等情况)进入房屋/商铺作抢救工作。

  第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1) 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则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当于乙方押金50%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则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相当于乙方押金5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将违约金直接在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本合同期租之日起满五年(____ 年____月 _____日)后,任何一方均有权以前解除本合同,但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至少提前六个月(按租赁年度,第一次提出解除合同的时间截止日为(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通知对方,则在下一个租赁年度结束之日合同解除。五年期满后的每年里若要提前解约,以此类推;合同解除后,甲方依约在乙方交还房屋/商铺后讲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双方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任何乙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在解除合同通知送达时即行解除,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一)双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该房屋/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例入拆迁范围且规定的拆迁日届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规定分享拆迁补偿)。

  (二)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并要求乙方承担_12_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商铺经营权转租、转让、转借他人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商铺结构,得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用途,或利用该房屋/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和危害房主和用户安全的行为;

  (4)拖欠租金、押金或水、电、空调等费用累计二个月以上的。

  (三)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并要求甲方承担_12_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擅自将该房屋/商铺又出租给他人的;

  (2)因房屋/商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确经营并无法修复的;

  (3)因房屋/商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乙方人身安全受到重大伤害,并且无法修复的;

  第九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依法解除时,合同效力终止。

  在租赁期限届满或以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将房屋/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对乙方添置的设备可由其自行收回,但乙方拆除添置设备时,不得损坏该房屋和影响甲方出租;而对乙方装饰装修部分,由乙方负责将该房恢复原状,经甲方验收认可,否则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房屋/商铺返还后所遗留的物品,将被视作抛弃物,甲方有权处理。 经甲方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或租赁期限届满且双方未能签定续租合同的,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10天内交还房屋/商铺,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押金以每天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以任意方式、任意价格处理乙方存放在房屋/商铺内的所有物品(乙方逾期交还房屋/商铺的。则乙方同意房屋/商铺内所有物品均视作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甲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10天内退还押金,未在约定时间内退还押金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押金以每天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即成立并于甲方收到乙方押金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租赁期限期满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账号:

  签订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地产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场地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房地产总价值核定为(大写) 元。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月租金为元(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使用费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年(月、季)结算,由乙方在 前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收取 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一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内的房屋、设备、场地、等维护维修费用,由 甲或乙方负责;水、电、等费用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楚(为甲方所有),没有纠纷。若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第六条,甲方因 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七条,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乙方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确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批准的方案施工。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如要转让所承租的房地产,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鉴证,新的承租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应当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持本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备案,其手续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的房屋、场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外,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强行收回房屋、场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乙方擅自转租、转让的,擅自违章搭建的,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2)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3)逾期不交还房地产的;(4)乙方空关3个月以上的;(5)乙方承租期内造成甲方房地产受损的;(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3、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用的房地产范围内的治安、计划生育、环卫及其他地方性规定等负责任。4、在租用期内,乙方承租的房屋、场地及经过甲方批准新(增大建的房屋(包括装修等)及其附属设施自建设之日起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新建的一切房屋(包括装修等)及其附属设施和承租的房地产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拆毁、运走、变卖、转让。在租用期内,若甲方规划建设调整需要,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交还寂述房地产及其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之日,若乙方未办理续租手续,也未交还承租的房地产,乙方所承租的房地产范围内乙方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并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违约责任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任一条款为违约,违约方除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向对方支付补偿安置款项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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