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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对抗查封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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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经常遇到因合同项下房产被查封,当事人不能履行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方起诉至要求卖方履行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或以卖方违约不能履行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承担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对无房地产证房产查封,且未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查封登记备案手续;或是对有房地产证房产的查封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了查封登记备案手续的。如果合同签订时被告(卖方)故意隐瞒事实欺诈原告,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原告(买方)疏于审核房屋权利状况也应承担次要责任。除由被告返还已付购房款外,原告因合同无效造成已付款的利息损失等可依法要求被告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这种情形下的房地产因是依法不得转让的,故买卖双方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因合同项下标的物为禁止流通物,所签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应当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来确定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就不能支持继续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等诉讼请求。

第2种观点: 只要是被执行人的房产都可查封,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3种观点: 房屋已经被查封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是善意取得,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2、如果卖家隐瞒真实情况,房产也未过户,买卖合同就无效的,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3、如果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侵犯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查封的房屋买卖有效合法,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国家机关对房屋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不影响已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经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强制措施已经解除的,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买受人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查封的房屋涉诉通常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房屋已经被查封,一种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被查封。对于第一种情形,实践中一般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这种情形下的房屋买卖行为属于明知故犯,违反了我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也有观点称合同有效,应当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维护权益)。而对于第二种情形,则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未经查封申请人同意该房屋的买受人也是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简单的说,因为我国法律采用的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在房屋变更登记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卖方的);往往在这种情形下,买方可以通过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及赔偿损失进行维权,或者代为偿还债务要求查封申请人申请解封后获得房屋所有权再向卖方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卖的房屋被查封执行出卖人故意隐瞒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在定金基础上赔付双倍,同时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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